分析辯證法的整體論

辯證者之所以認為一切事物都是普遍聯繫的,是因為他們將宇宙視為一個整體。

“世界上找不到一個和周圍世界彼此毫無聯繫、互不相干的事物或現象;並且事物的這種普遍聯繫,決不是牽強附會的、無緣無故的。這是因為,任何事物都是統一的物質世界這個不可分的有機整體的一個部分、一個方面。”(註1)

什麼是“整體”?“整體”與“聯繫”一樣也是含混的和容易產生歧義的宇眼,並且也往往被空泛地使用。整體也是一個相對性而非絕對性的概念。一些事物是否構成一個整體,應視其特定的目的或功能而定。一個人是一個整體嗎?也是也不是,視乎你劃分的目的或看問題的角度。如果你要研究人體內各個器官的協調性,那麼一個人是一個整體;但如果你要研究一個人的生命如何得以維持,那麼一個人就不是一個整體,人與周圍的環境才構成一個整體。但周圍多大的環境才構成一個整體,沒有明確的界限,“整體”也是含混的。離開了特定的目的或功能,問一個人是否是一個整體,是無意義的。不同的標準或目的,或不同的看問題的角度,會產生不同的整體。

辯證者在世界統一於物質這個意義上,說世界是一個整體。但在辯證唯物主義者那裏,“世界統一於物質”被用作重言句,也就是說世界被定義為是物質的,任何精神現象都離不開物質基礎。如果因為世界統一於物質,故說“世界是一個整體”,那麼由於“世界統一於物質”是重言句,則“世界是一個整體”也成了重言句。

即使“世界統一於物質”不被用作重言句,我們一般也不會因此說世界是一個整體。我們一般不會僅僅由於某些事物由共同的東西構成而說它們是一個整體。例如,我們不會因為全宇宙的水都是由氫氧組成,而說全宇宙的水是一個有機不可分割的整體。我們也不會僅僅因為全世界的人都有共同的遺傳物質,而說全世界的人構成一個整體。只有在某些特定的情況下,我們才有可能說全世界的人構成一個整體。例如在外星生物侵略地球的情況下,我們才有可能號召全世界的人團結一致,組成一個整體,共同抵禦外星侵略者。

整體是相對於一定的目的或角度或功能而言。但世界這個“整體”是相對於什麼功能或目的而言?在什麼意義上說世界是一個整體?辯證法認為世界是一個整體,這種說法沒有意義。想一想在什麼情況下,我們會說某些事物彼此有聯繫或構成一個整體;在什麼情況下,我們會說某些事物彼此沒有聯繫或不是一個整體。“聯繫”與“不聯繫”,“整體”與“非整體”在用法上要有對比,這些字眼才有意義。如果在任何情況下,我們都可以說某些事物彼此有聯繫或構成一個整體,那麼“聯繫”、“整體”等詞就失去了意義。“世界是一個整體”、“萬物是普遍聯繫的”這些句子也就或者沒有意義,或者空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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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辯證唯物主義原理》,第1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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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整體”也是含

你說“整體”也是含混。

“整體”背景意味著''沒有底線''的背景概念。

''沒有底線''這概念背景是''含混''

所以你含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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