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物理學家認為,所謂的“時間倒流”指的是因果倒轉。也就是說會出現結果先於原因的情形。這些物理學家認為,如果存在着超光速運動的粒子,我們就有可能先看到一個事件的結果,然後才看到原因。
例如一個人拿着手槍對着靶發射一顆超光速粒子,對於某個慣性系的人來說,他就有可能先看到子彈射中靶,然後才看到手槍發射。也就是說子彈在發射前就已擊中靶心。又如地球的某人A向在遙遠的宇宙飛船上的B用超光速粒子發送信號。由於光速慢於超光速粒子,對於B來說,他是先收到A發送的信號,然後才看到A發送信號。因此對於B來說,結果先於原因。
但根據“原因”、“結果”等詞的用法,原因必定先於結果。在邏輯上結果不可能先於原因,“結果先於原因”是矛盾句。因此,如果從超光速運動的可能性能推出結果先於原因這個結論,那麼根據歸謬法,超光速運動在邏輯上是不可能的。以下我要論證的是,即使存在着超光速運動的粒子,也不會出現結果先於原因這種情形。
當物理學家說在超光速運動的物體上會先看到結果然後才看到原因時,他們採用的是雙重標準,即設想以不同的媒介來傳遞信息。就以上述地球上的A向宇宙飛船上的B發送信號的例子來說,B所接收到的“結果”是通過超光速粒子來傳遞的,而他所接收到的“原因”卻是通過光來傳遞的。這種思想上的不一致導致了“因果次序掉轉”的謬論。如果存在着超光速運動的粒子(快子),我們原則上可以只以快子來傳遞信息,這樣就不會出現先看到結果然後才看到原因這種情形,因果次序不會受到破壞。原因還是先於結果,這是邏輯上必然的。
假如存在着快子並且它沒有靜止質量,我們或許可以這樣來重構狹義相對論:假設快子運動的速度不變,從中可以推出沒有任何物質運動的速度快於快子。如果各種實驗都支持快子運動的速度不變這個假設,我們就可以接受這個新的相對論。在這個新的理論體系中,不會產生結果先於原因或時間倒流的這種結論。
——張海澎《分析邏輯》第138-139頁。









姆.... 我認為會倒果為
姆....
我認為會倒果為因"也算是"正確的的說....
人類之所以能看到影像就是藉由光的反射作用才能看到,
所以,依人的感官來說,是倒果為因沒錯。
(這是假設人的眼睛也能超越光速,要不然也不可能先看到靶上有彈痕才看到手槍發射,頂多同時看到,因為要看到靶有彈痕,也得照射在靶的光反射回來才看的到。不過如果眼睛超越光速,這又代表光還沒折射靶的影像回來時,就已經看到靶了,那麼把在光還沒折射回來的同時,即使靶上有彈痕,人的眼睛也只能看到靶完好如初的樣子,所以這個假設沒辦法成立。)
但是,即使子彈能超越光速,在還沒扣下板機之前,靶上面絕對不會有彈痕,因此實際上還是先有扣下板機的"因"才有打到靶的"果"。
所以與其討論相對論是否有錯,不如討論影像傳輸和時間沒有絕對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