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講:追問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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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與動物最重要的區別就在於人有理性,理性的其中一個重要表現就是懂得講道理,而講道理的其中一個重要方面就是提出理由。人們常常以某些理由來支持某些觀點,或為某些意見或行為辯護。 

尋找理由,就是追問“為什麼?”“有什麼根據?”理性思維其中最關鍵的一環,就是懂得在適當的時候追問理由。

 

原因、目的和理由

“為什麼”一詞有多種含義。當我們問“為什麼”時,有時問的是原因,有時問的是目的,有時問的是理由。

原因指的是引起某件事情的條件或原理;目的指的是產生某種行為的動機;而理由則是用來證立、支持一個論點。例如:

(1)問原因。當人們問“為什麼會產生潮汐這種現象”時,通常問的是原因,即產生潮汐現象的的原理。

(2)問目的。當有人問“你為什麼在深更半夜上街”時,通常問的是目的,即你深更半夜上街的動機。

(3)問理由。當我們問“為什麼應該遵守交通規則”時,通常問的是理由,即應該遵守交通規則的理據。

(由於目的往往是產生某種行為的原因,故它有時也可以算作是原因的一種。為了方便起見,在以下的討論中,我將“目的”合併在“原因”裏。)

 

理由與原因的區分

同一個問句在不同的情況下,可以是問理由,也可以是問原因。以“為什麼要學習數學”這個問句為例。如果你想知道某人學數學的目的或動機,你問這個問題就是問原因;如果你想知道為什麼學生必須學數學(即為什麼數學是中學的必修科),你問這個問題就是問理由。

有時,一件事似乎既可以是另一件事的原因,也可以是理由。例如,一個人因失業而申請救濟金,那麼失業就是他申請救濟金的原因;而當他申請救濟金時所填寫的理由是失業,這時失業就成為他申請救濟金的理由。又如,你在上學時因堵車而遲到,那麼堵車是導致你上學遲到的原因;但當班主任責備你不該遲到時,你以堵車為理由為你的遲到辯護。

但嚴格來講,我們可以說一件事是另一件事的原因,但不能說一件事是另一件事的理由,而只能說一個陳述是另一個陳述的理由。

原因和理由的區別在於:前者關注的是事件之間的因果聯繫,後者關注的是陳述(命題)之間的邏輯聯繫。講出理由實際上就是提出一個論證,而論證是由命題組成的,即由一些陳述推出一個結論。(參閱第11講“論證”。)

例1 假使失業導致我申請救濟金,“我失業”這件事就是“我申請救濟金”這件事的原因;但當我以失業為理由申請救濟金,我就是以“我失業”這個陳述支持“我有資格領取救濟金”這個陳述。

例2 你今天因堵車而上學遲到,“今天堵車”這件事就是你“上學遲到”這件事的原因;當你以堵車為理由為自己的遲到辯護時,你是以“今天堵車”這個陳述支持“我的遲到是可以原諒的”這個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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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講:理由與原因的混淆

(在思考或爭論時,人們往往混淆了理由與原因,將原因當作理由。本講以一些實際的例子說明理由與原因的混淆。)

 

第16講: 理由與情境

(理由離不開具體的情境。在某些情況下一個理由是合理的,但在另一些情況下它又是不合理的。本講可與第4-6講關於語境的討論對照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