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看到一篇新聞:[碧咸患強迫症樣樣要對稱 英科學家證實 怪癖或因腦異常.]
你看到會想起什麼呢? 我從這推測,若一個人的行為是由於腦部結構不同而影響的,那麼 有個人的因為腦部結構與別不同而令他傾向於仇恨 以至殺人..... 那他殺了人, 算犯法嗎? 還是算什麼? 一切的事還有對錯嗎? 現在這種對與錯是建基於 多數有正常腦部結構的人, 那麼 往後日子,對與錯又怎麼樣分呢? 你們有什麼意見? ps有錯請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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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屈法真係聖人都俾佢地屈到病!
求其搵幾個唔識科學法度的 "科學家" 出黎亂吹幾句就證實咩證實物, 叫佢地學下思方先好出聲啦唔該, 唔係影衰成個國家, 成個科學界呀!
/碧咸患強迫症樣樣要對稱/
愛美係人既天性, 很多時候對稱的東西都比較美, fxxk the devilish scientist!
算不算犯法就要看腦部結構異常到什麼程度,是不是失去了常人的自控能力.如果一個常人因私慾而殺人當然犯法,他可以說是因為自己的腦部思想天生如此,所以才犯案,但這不是合理的辯護理由.相反,既然犯案者天生思想傾向殺人,更不能讓他在社會禍害其他人.把他困進監獄好好反省才是最好方法.
因為腦部是天生的,一切行為就沒有對錯之分?無論什麼原因而錯,錯就是錯,除非有人用槍指住你叫你去犯錯.
做得明星就要預左俾人屈, 食得咸魚要抵得渴!
他這樣算不算犯了推論失效的謬誤?
社會是否應如此助長缺乏理性愛心的惡習?
" 助長不義的行為 " 本來就是不義的行為了.
不算,法律是个工具而不是自然属性的对错。
語意曖昧
因為佢腦部結構曖昧 所以語意曖昧....
讀過經濟學也知道一個很基本的道理
就是以大部分為主要,個別例子可以不提
要是一個人本身殘暴,你不能說他對別人沒有惡意
殺了人,更是犯了法
這一定是錯的
精神病患者殺了人也得坐牢
http://zh.wikipedia.org/wiki/威廉·密里根
上面有提到犯法要看腦之類的,其實出生時的條件,亦是考慮因素,有某些情況如是:比如一個患有中度或嚴重弱智的人,順手偷了個包(或不太嚴重的罪)。
或者智力正常,但出生太過坎坷,在飢寒交迫下偷了個包(或不太嚴重的罪)。
多數判近乎無罪的社會服務令,並且協助其取得相關的援助。如:精神病院、找工作或領綜援。
兩段文字之間有何相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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咁屈法真係聖人都俾佢地屈到病!
求其搵幾個唔識科學法度的 "科學家" 出黎亂吹幾句就證實咩證實物, 叫佢地學下思方先好出聲啦唔該, 唔係影衰成個國家, 成個科學界呀!
/碧咸患強迫症樣樣要對稱/
愛美係人既天性, 很多時候對稱的東西都比較美, fxxk the devilish scientist!
算不算犯法就要看腦部結構異常到什麼程度,是不是失去了常人的自控能力.如果一個常人因私慾而殺人當然犯法,他可以說是因為自己的腦部思想天生如此,所以才犯案,但這不是合理的辯護理由.相反,既然犯案者天生思想傾向殺人,更不能讓他在社會禍害其他人.把他困進監獄好好反省才是最好方法.
因為腦部是天生的,一切行為就沒有對錯之分?無論什麼原因而錯,錯就是錯,除非有人用槍指住你叫你去犯錯.
做得明星就要預左俾人屈, 食得咸魚要抵得渴!
他這樣算不算犯了推論失效的謬誤?
社會是否應如此助長缺乏理性愛心的惡習?
" 助長不義的行為 " 本來就是不義的行為了.
他這樣算不算犯了推論失效的謬誤?
不算,法律是个工具而不是自然属性的对错。
語意曖昧
因為佢腦部結構曖昧
所以語意曖昧....
讀過經濟學也知道一個很基本的道理
就是以大部分為主要,個別例子可以不提
要是一個人本身殘暴,你不能說他對別人沒有惡意
殺了人,更是犯了法
這一定是錯的
精神病患者殺了人也得坐牢
http://zh.wikipedia.org/wiki/威廉·密里根
上面有提到犯法要看腦之類的,其實出生時的條件,亦是考慮因素,有某些情況如是:比如一個患有中度或嚴重弱智的人,順手偷了個包(或不太嚴重的罪)。
或者智力正常,但出生太過坎坷,在飢寒交迫下偷了個包(或不太嚴重的罪)。
多數判近乎無罪的社會服務令,並且協助其取得相關的援助。如:精神病院、找工作或領綜援。
讀過經濟學也知道一個很基本的道理
就是以大部分為主要,個別例子可以不提
要是一個人本身殘暴,你不能說他對別人沒有惡意
殺了人,更是犯了法
這一定是錯的
精神病患者殺了人也得坐牢
兩段文字之間有何相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