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言、選言發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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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修訂,11/28 再訂

女:你愛我,還是你媽?你說喲,你!
男:兩個都愛!
女:你覺得我可愛,還是對面那女生可愛?你說喲,你!
男:當然是你!

女:如果你送鑽石戒指給我,就表示你愛我啦!
男:噯!如果我不送鑽石戒指給你,也不表示我不愛你嘛。
女:你不表示愛我。所以,你不送鑽石戒指給我!哼!
男:……

  日常語言,不時用上「如果p則q」這類如言句式,也不時用上「p還是q」、「p或者q」這類選言句式。這些日常生活用語,可能意義不大明確。有時,這種情況無傷大雅。邏輯學講求緊嚴,這情況萬萬不可。本文試釋如言與選言,在日常語言和初階邏輯之間的微細差異,順便介紹一些簡單的論證。不諳邏輯,宜看下去;想了解日常語言如何不嚴謹,宜看下去;想學習一點點有理的批判思考,宜看下去;想有效、不野蠻、不無理取鬧地說服你的男朋友或女朋友,宜看下去。

◆ 如言

  如言語句,即「如果p則q」﹝或其他關聯詞如「如果p,q」、「假如p,就q」、「若p,則q」等等,前件「p」和後件「q」為語句﹞之類的句子。這種句式在邏輯學中很常見。在日常生活中,如言語句的形式有些微差異,我們依Irving M. Copi 所撰的教科書分為以下四種:

例一:如果人皆會死而陳恆是人,則陳恆會死。
例二:如果尼克陳是某人的父親,則尼克陳是男人。
例三:如果你向這物施力而它的體積不變,則它的壓力會增加。
例四:如果你不原諒我,則我長跪不起。

  例一的後件邏輯地跟隨前件;例二的後件跟隨前件,是定義使然;例三所揭示的是現實世界的物理因果關連;例四是一種判斷關連。雖然四種都是「如果p則q」的句式,我們應該留意它們之間的差別。

  邏輯學上講的如言,稱為實質蘊涵﹝material implication,符示為「→」、「⇒」或馬蹄鐵符號「⊃」﹞[1]。實質蘊涵不一定有真實的關連。例如,「如果尼采是哲學家,則我是男人。」其中一種用處是把明顯是錯的語句放於後件,來暗示前件是錯的。例如,「如果汪精衛不是漢奸,太陽就從西邊升起。」這裡以「太陽從西邊升起」這明顯的錯誤句暗示「汪精衛是漢奸」。又如,「如果你是好人,則豬媽媽會爬樹。」這裡以「豬媽媽會爬樹」暗示「你不是好人」。

  還有一種例子,學者視為一般化如言,而非實質蘊涵。試看「如果一個人是書法家,則他欣賞文字之美。」這寫成「如果……則……」句式,但「一個人是書法家」沒真假可言,應理解為「所有書法家欣賞文字之美。」又如「如果一物質是酸性,則在標準温度和壓力下它的 pH 值少於七」,「一物質是酸性」沒真假可言,應理解為「所有酸性物質在標準温度和壓力下 pH 值少於七。」這些都屬述詞邏輯的議題。

  接著,談談兩種簡單的論證。試看,「如果p則q」,給予「p」,自然可推出「q」。這種論證稱為肯定前件律﹝或稱離斷律,modus ponens﹞[2]。例如,「如果你愛我,就要送花給我。你愛我。所以,你要送花給我。」又如,「如果尼采是哲學家,則我是男人。尼采是哲學家。所以,我是男人。」這推理是有效的。至於推理是否健全,除了要檢視推理是否有效,還要檢視前提是否真。由於「如果尼采是哲學家,則我是男人」這前提不真,所以推理不健全。留意,給予「q」,不能推出「p」。例如,「如果美國政府放寬對幹細胞研究的限制,醫療發展就會有所突破。」而「醫療發展有所突破」不能推出「美國政府放寬對幹細胞研究的限制」,因為突破可能在其他方面如癌症、慢性病病源、新種流行病等等。又如,「如果某生物有鰓,就能在水中活動。」這裡,我們知道「某生物能在水中活動」不能推出「牠有鰓」。

  另一種論證是否定後件律﹝modus tollens﹞[3]。「如果p則q」,給予「非q」,可推出「非p」。這個可以用簡單的真值表證明,看官有興趣可試試。這種論證的例子有:「如果我愛你,就時時刻刻想你。我不想你。所以,我不愛你。」留意,給予「非p」,不能推出「非q」。例如,「如果想身體健康,就要養成早睡早起的習慣。」而「身體不健康」不能推出「不早睡早起」,因為不健康有其他因素如少喝水。又如,「三國時期,荊州乃兵家必爭之地。如欲一統天下,就得取荊州。」這裡,「不沒一統天下」不能推出「不得荊州」。

  想說話含蓄蘊藉一點時——例如拒絕別人——這些論證便大派用場。我們可以只說「如果p則q」,加上「p」或「非q」,略去結論不說,讓聽者自行推出結論。例如,女方說:「如果你要我不離開你,就要給我一個承諾喔!你不給我承諾唷!」男方可理解女方要離開他。有時,「p」或「非q」是更為明顯的事實,也可省略。例如,女方說:「如果你要我嫁給你,你就要有名車、有豪宅和有過億萬財富喔!」男方自知沒名車、沒豪宅或沒過億萬財富,可理解女方不會嫁給他。

◆ 選言

  英文的「or」跟中文的「或」﹝和其他選言詞如「或者」、「還是」、「要麼」等等﹞,在日常生活使用,可有不同意義。有時無關痛癢,有時會惹爭議。運用這些詞時要小心、小心、小心。

  其中一種用法是可兼容的﹝inclusive,符示為「∨」﹞[4],兩個選項中只要有一項是真,選言句就真。例如,「交通工具給長者或小孩優待。」意思是「長者有優待」、「小孩有優待」、「長者和小孩一起都有優待」。又如,「哈維爾是劇作家或前捷克共和國總統。」這句是可以接受的,縱使哈維爾兩者皆是。再如,女朋友生日並想你陪她到山頂看日落或陪她共進燭光晚餐,她大概不會介意你兩樣都做的。邏輯學的「或」是指可兼容這一種。

  另一種用法是不可兼容的﹝exclusive,符示為「⊕」、「XOR」或「EOR」,即(p或q)而非(p而q)﹞[5],恰好一個選項是真,選言才真。例如,「意大利或法國贏得上屆世界盃足球賽冠軍。」賽制不容許雙冠軍,意大利贏,則法國敗;意大利敗,則法國贏。又如,「這射門入或不入。」兩個選項是相互排斥的。再如,你到餐館用膳,牌子上寫著「咖啡或茶」,按常理是只可二選一的。

  我們又看看一些簡單的論證。由於兩個選項中,最少有一項是真,若我們知道某項是假,那另一項必然是真。「p或q」,給予「非p」,自然可推出「q」。這叫選言三段論﹝disjunctive syllogism﹞[6]。選言三段論放諸可兼容或不可兼容皆對。例如,「小說《圍城》的作者是錢鍾書或沈從文。《圍城》的作者不是沈從文。所以,《圍城》的作者是錢鍾書。」又如,「畫作〈雅典學院〉出自達.文西或拉斐爾之手。〈雅典學院〉不是出自達.文西之手。所以,〈雅典學院〉出自拉斐爾之手。」

  試想,「p或q」,給予「p」,可不可以推出「非q」?可,若選言是不可兼容的。例如,「小說《圍城》的作者是錢鍾書或沈從文其一。《圍城》的作者是錢鍾書。所以,《圍城》的作者不是沈從文。」又如,「布拉格或維也納是捷克共和國的首都。布拉格是捷克的首都。所以,維也納不是捷克的首都。」但是,若選言是可兼容的,就不可。例如,「《共產黨宣言》的作者是馬克思或恩格斯。《共》的作者是馬克思。」這句不能推出《共》的作者不是恩格斯,《共》是兩人合著的。又如,「周璇或陳松伶唱過〈天涯歌女〉。周璇唱過〈天涯歌女〉。」這句不能推出陳松伶沒唱過〈天涯歌女〉,周陳二人都唱過。再如,「海森堡或玻爾是量子力學的奠基人。海森堡是量子力學的奠基人。」這句不能推出玻爾不是量子力學的奠基人,兩人都是這理論的奠基人。分辨的關鍵是看看「p」、「q」這兩個選項可否同時為真。例如,捷克的首都只有一個,是布拉格就不是維也納。而量子力學的奠基人可以有多人,海森堡是其一,玻爾是其一。

  為免齟齬,話要說得清楚明白,宜表明選言是可兼容抑或不可兼容﹝留意「可兼容」跟「不可兼容﹞是相互排斥的﹞。若女朋友想吃芒果綠茶脆脆蛋糕,同時又想吃草莓捲心酥,宜對男朋友說:「我想吃芒果綠茶脆脆蛋糕和草莓捲心酥。吃剩的你要處理啊!」若女朋友想吃香芋椰汁西米露,又想吃茶香青檸仙草蜜,只要一種可,兩種也要亦可,宜對男朋友說:「我想吃西瓜椰汁西米露或茶香青檸仙草蜜。」若女朋友要挑剔男朋友。「我跟你媽都不懂游泳,兩個同時掉進河。你只夠時間救一個,你救我,還是你媽?你說喲,你!」不過,倘使男朋友是個孝子,這問題不宜問;倘使他不是孝子,亦不宜問。

本文處理敘說較一般邏輯課本寬鬆些,包括具真假或對錯的句子。一般是針對二值邏輯而言。上文提及的「語句」,實指在邏輯學上只有真假二值的「敘說」。本文只屬初階程度,不會如深入著作般區分語句、敘說和命題之別。

[1] 在二值邏輯下,實質蘊涵的真值表是﹝真符示為「T」,假為「F」﹞:
  p q p⇒q 
  T T  T
  T F  F
  F T  T
  F F  T

肯定前件律和否定後件律:
[2] 肯定前件律:   [3] 否定後件律:
  如果p則q     如果p則q
  p         非q     
  所以,q。     所以,非p。

在二值邏輯下,可兼容選言和不可兼容選言的真值表是:
[4] 可兼容選言:   [5] 不可兼容選言:
  p q p∨q    p q p⊕q 
  T T  T     T T  F
  T F  T     T F  T
  F T  T     F T  T
  F F  F     F F  F

[6] 選言三段論:
  p或q
  非p    
  所以,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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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Nick的文章

細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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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Nick的分享

說到如言,我間中也會看到一些朋友將「除非p,q」、「只如果/只有p,才會q」符示錯誤。前者是「~p⊃q」;後者是「q⊃p」。

補充一點,我在一些邏輯書中,看到不可兼容選言的符號也可為「v」上加一橫。我不懂怎樣輸入,勿怪 Tongue

最後請教一點:不知「⊃」該如何輸入?我平常只以日文的「っ」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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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我初學邏輯是用英文學的。最近發覺有些中文連詞不易搞。看來值得寫寫。

符號上加一橫,在數學 complex number 中指 complex conjugate,一般數學書也不會這樣用。數學家亦不會用一點符示 and。

另,nor 亦有以符號上加一橫的符示:
http://en.wikipedia.org/wiki/Logical_NOR

「⊃」這個我是 copy 的。 Tongue

thx NICK

細閱中。x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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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Nick

Nick 寫到 :
符號上加一橫,在數學 complex number 中指 complex conjugate,一般數學書也不會這樣用。

我當時看到是覺得有點奇怪,不過沒細想。現在貼上來看看:

1. 《邏輯新論》 劉福增譯 p.37

「不可兼容意義的『或者』也是一種真函連詞,除了頂列為假不為真以外,它的真值表與可兼容意義的『或者』相同。它有時候用楔號上面劃一線來表示,即『v』(上加一橫)」

2. 《現代邏輯引論》劉福增編譯 p.33

這次網上也可看到,是http://books.google.com.hk/books?id=5R6nPm-KWwgC&pg=PA24&lpg=PA24&dq=%22%E4%B8%8D%E5%8F%AF%E5%85%BC%E5%AE%B9%E7%9A%84%E9%81%B8%E8%A8%80%22&source=web&ots=8lhZcvZv3U&sig=WRDi_reg7KFjtb2n3GdbCMX5RNs&hl=zh-TW&sa=X&oi=book_result&resnum=6&ct=result#PPA33,M1

 

兩本書的譯者相同,不過對於「不可兼容的選言」,一個是「v」上加一橫、一個是「v」下加一橫,奇怪~~@@

我想我的男友看下去

不諳邏輯,宜看下去;想了解日常語言如何不嚴謹,宜看下去;想學習一點點有理的批判思考,宜看下去;想有效、不野蠻、不無理取鬧地說服你的男朋友或女朋友,宜看下去。//

想有效、不野蠻、不無理取鬧地說服你的男朋友或女朋友,宜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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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盲 寫到 :

Nick 寫到 :
符號上加一橫,在數學 complex number 中指 complex conjugate,一般數學書也不會這樣用。

我當時看到是覺得有點奇怪,不過沒細想。現在貼上來看看:

1. 《邏輯新論》 劉福增譯 p.37

「不可兼容意義的『或者』也是一種真函連詞,除了頂列為假不為真以外,它的真值表與可兼容意義的『或者』相同。它有時候用楔號上面劃一線來表示,即『v』(上加一橫)」

2. 《現代邏輯引論》劉福增編譯 p.33

這次網上也可看到,是http://books.google.com.hk/books?id=5R6nPm-KWwgC&pg=PA24&lpg=PA24&dq=%22%E4%B8%8D%E5%8F%AF%E5%85%BC%E5%AE%B9%E7%9A%84%E9%81%B8%E8%A8%80%22&source=web&ots=8lhZcvZv3U&sig=WRDi_reg7KFjtb2n3GdbCMX5RNs&hl=zh-TW&sa=X&oi=book_result&resnum=6&ct=result#PPA33,M1

 

兩本書的譯者相同,不過對於「不可兼容的選言」,一個是「v」上加一橫、一個是「v」下加一橫,奇怪~~@@

3. 手頭有本劉福增的《基本邏輯》,提及不可兼容選言,沒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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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謝 nick 兄美文

細閱中。x4

文盲 的照片

@_@

Nick 寫到 :

 3. 手頭有本劉福增的《基本邏輯》,提及不可兼容選言,沒符示。。。

Oh, 我暈~~@@

我手上的是《邏輯新論》初版,書中的不同章次中均有不少錯誤,也許「v上加一橫」都是其中一個吧。

文盲 的照片

自刪

不知為何多發了一篇,自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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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文盲 寫到 :

Oh, 我暈~~@@

我手上的是《邏輯新論》初版,書中的不同章次中均有不少錯誤,也許「v上加一橫」都是其中一個吧。

那本《基本邏輯》我看了兩章便放棄。錯漏不少。
http://www.thinkerspace.com/node/470#comment-5133

很期待李天命的《邏輯,此之謂》。

Nick挺風趣的。

Nick挺風趣的。

很期待李天命的《邏輯,此之謂》。

很期待李天命的《邏輯,此之謂》。

x2

thx NICK

  例一的後件邏輯地跟隨前件;例二的後件跟隨前件,是定義使然;例三所揭示的是現實世界的物理因果關連;例四是一種判斷關連。雖然四種都是「如果p則q」的句式,我們應該留意它們之間的差別。//

現在才知有這甚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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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略作修訂。

大家之前有沒有留意到有些用詞不準確?

一般化如言和實質蘊涵有邏輯矛盾嗎?

有些學者視例二和例三為一般化如言,而非實質蘊涵。他們認為,雖然例二和例三都是「如果p則q」句式,但它們實非條件關連。如例二應理解為「所有父親皆是男人」,例三應理解為「所有物件受力而它的體積不變,它的壓力都會增加」。後學不打算捲入爭論,只說明學者間意見有分歧,聊供看官參考。//

一般化如言和實質蘊涵有邏輯矛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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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般化如言和實質蘊涵有邏輯矛盾嗎?

有些學者認為一般化如言的句子表面寫成「如果p則q」,實際是「所有……」的格式。「所有……」的格式屬述詞邏輯,不能符示為p→q,即不理解為實質蘊涵。

如例三寫成「如果你向這物施力而它的體積不變,則它的壓力會增加」,卻可理解為「所有物件受力而它的體積不變,它的壓力都會增加」。

一般人在日常生活說話並不太在意連詞的嚴格運用,如選言連言不分、如言前後件不分,這點下文詳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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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錯了

例三不是一般化如言,因指明「這物」,不可理解為「所有」。

一般化如言一段重寫如下:

還有一種例子,學者視為一般化如言,而非實質蘊涵。試看「如果一個人是書法家,則他欣賞文字之美。」這寫成「如果……則……」句式,但「一個人是書法家」沒真假可言,應理解為「所有書法家欣賞文字之美。」又如「如果一物質是酸性,則在標準溫度和壓力下它的 pH 值少於七」,「一物質是酸性」沒真假可言,應理解為「所有酸性物質在標準溫度和壓力下 pH 值少於七。」這些都屬述詞邏輯的議題。

nick

有些學者認為一般化如言的句子表面寫成「如果p則q」,實際是「所有……」的格式。「所有……」的格式屬述詞邏輯,不能符示為p→q,即不理解為實質蘊涵。//

表面實質蘊涵,實際是全稱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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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小丸子@tvb

不一定是全稱命題,那只是其中一例。

表面實質蘊涵,實際不是實質蘊涵。
寫成「如果p則q」,其實不是p→q。

日常生活中,人們說話或寫作不會理會嚴格邏輯。邏輯對「如果p則q」有嚴格定義,稱為實質蘊涵。不是所有「如果……則……」的句子都是實質蘊涵。

又如,數學家對「數學」一詞的理解跟一般人不同。一般人可能以為「數學」只是加減乘除。

再如,物理家對「力」、「能量」、「熱力」等詞的理解跟一般人不同。物理家往往對日常用詞重新定義。

概言之,做學術的為人求嚴緊,每每要將一些詞匯重新定義。定義可因學科而異,如數學家跟物理家所講的「場」﹝field﹞就不是同一東西。重新定義的詞的意義,跟日常生活一般人所用的不同。

物理家往往對日常用詞重新定義。

是規約性(stipulative) 定義還是釐定性 (explicative) 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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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遊俠 寫到 :
是規約性(stipulative) 定義還是釐定性 (explicative) 定義?

何謂釐定性定義?

依 I.M. Copi and C. Cohen 的《Introduction to Logic》定義有五種:
一、規約性﹝stipulative﹞
二、語彙的﹝lexical﹞
三、概略的﹝precising﹞
四、理論的﹝theoretical﹞
五、勸說的﹝persuasive﹞

上述物理家對日常用詞重新定義是理論的。

Quote:
A theoretical definition of a term is a definition that attempts to formulate a theoretically adequate or scientifically useful description of the objects to which the term appl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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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遊俠 寫到 :
是規約性(stipulative) 定義還是釐定性 (explicative) 定義?

A.J. Ayer differentiates definition between dictionary and philosophy, the former called 'explicit' while the latter called 'in use'. Is this what you me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