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我推翻的謬誤有「語義型自我推翻」和「語行型自我推翻」兩種。
語義型自我推翻
如果從對一句話的肯定會推出對這句話的否定,這句話就是自我推翻的。這種因本身的語義而導致自我推翻的類型,筆者稱之為「語義型自我推翻」。
例如,「世界上沒有真理」這句話就是語義型自我推翻:如果這句話是真的,那麼「世界上沒有真理」這句話也不是真理,那麼這句話就是假的。「我在説謊」、「這句話是假的」等語義悖論都屬於語義型自我推翻。
語行型自我推翻
說和寫也是一種行為,稱為「語言行為」。如果一個語言行為本身對其所表達的話構成否定,這也是自我推翻。這種因語言行為的效果而導致自我推翻的類型,筆者稱之為「語行型自我推翻」。
例如,當一個人說「我是啞巴」、「此刻,無人在説話」時,他的語言行爲本身就證明了這些話是假的。從這些話的語義看,它們並沒有自我推翻,如果將它們寫在紙上就沒有自我推翻。但一旦說出這些話,就自我推翻了。 (一句話是否自我推翻,有時需要考慮到語境。以前述的例子「我是啞巴」為例,在某些情況下說出這句話時並沒有自我推翻。例如有一個啞巴,他的喉嚨裝了高科技的發聲儀器,當他嘗試説話時,儀器會解讀喉嚨肌肉的細微動作,並將它轉化成聲音播放出來。在這種情況下,當他說「我是啞巴」時,如果「啞巴」的意思指的是一種生理上的殘疾,就沒有自我推翻。)
自我推翻與雙重標準的區別
人們有時會將自我推翻與雙重標準混淆了。例如,牆上貼着「不准張貼」的告示,許多人認爲這是自我推翻。實際上它並不是自我推翻,而是雙重標準。
從語義上看,「不准張貼」並沒有否定它自身,顯然它並非語義型自我推翻。那麽它是不是語行型自我推翻?「不准張貼」不是一個陳述句,而是一個祈使句,它表達了一個命令或規定。牆上貼着「不准張貼」的告示這件事本身並沒有推翻或取消告示的規定,而是違背了告示的規定。違背一項規定不等於推翻這項規定,立法者違反一條律法並不表示這條律法作廢了。將上述情形誤作自我推翻,可能是因爲混淆了「違背」與「推翻」。
再如,聽到別人在講粗話時罵道「你他媽的不要講粗話!」聽到別人大聲講話時大聲喝令「別大聲講話!」這些最多屬於雙重標準,並非自我推翻。
自我推翻與言行不一的區別
自我推翻容易與言行不一混淆。例如,花前月下,一對情人沉醉在愛情的甜蜜中,這時其中一人說:「此時無聲勝有聲,不宜說話。」許多人認為這是自我推翻,其實它並沒有自我推翻,只是在不適當的時候說了不適當的話而已。
「此時無聲勝有聲,不宜說話」顯然不是語義型自我推翻,那麽它是不是語行型自我推翻?當一個人說這句話時,他的言說行為本身並沒有令這句話變成假的。他說這句話時可能大煞風景,但這種「大煞風景」恰恰支持了「此時無聲勝有聲,不宜說話」這種說法。一個言說行為不同於這個言說所表達的內容,以為上述情形屬於自我推翻,可能是因為混淆了這二者。
對比前面提及的「我是啞巴」等例子,在一般情況下,當一個人說出那些話時,他的言說行為本身就否定了這句話,因為這句話的內容涉及自身的言說行為。但「此時無聲勝有聲,不宜說話」這句話的内容並沒有涉及自身的言說行為,這種言說行為並沒有對這句話構成否定。它是名副其實的言行不一:說不宜説話,卻在説話。 --摘自拙作《思考方法》(即將出版)









對「世界上沒有真理」這句話的困惑
真高興見到海澎兄重新發文!
其實我小時候便一直對「世界上沒有真理」這句話感到困惑。我有一個問題想請教,我們應該把這句話看成「假」還是「無意義」(即「不真不假」)?能否把這句話當作悖論處理?
世界上有真理嗎?
其實,「世界上沒有真理」這句話的意思並不清楚,在不同的語境中,它可以不種的解釋:
(1)慨嘆
當人們看到從前公認的真理後來都被推翻了,可能會發出「世界上沒有真理」的感慨。它可能感嘆人類認知的局限性等等。在這種情況下它無真假,只是情感的表達。
(2)特稱陳述
當看到從前大家所接受的知識後來都被否定或修正了,有人可能因此認為現有的經驗知識都不可靠。如果「世界上沒有真理」表達的是這個意思,它就是事實上假,因為事實上有許多知識是可靠的。
(3)全稱陳述
如果將「世界上沒有真理」當作一個全稱命題,即世界上沒有任何真理,包括沒有邏輯真理,那麼它就是邏輯上假,因為它自我推翻。
它應不屬於悖論。因為一個悖論是:從它是真的會推出它是假的,從它是假的會推出它是真的。但從「世界上沒有真理」這句話是假的並不會推出它是真的。
._.
《思考方法》何時出版?很期待。
Website http://mrnick.sinaman.com/
Blog http://theprincipia.blogspot.com
快了
正忙於校對。
--摘自拙作《思考方法》(即將出版) //
《思考方法》何時出版?很期待。x2
自我推翻的謬誤有「語義型自我推翻」和「語效型自我推翻」兩種。
第一次學到 不一致謬誤 -- 自我推翻的謬誤 的兩種型態
thx.
修改啟事
本文剛做了修改,主要增加了以下這段文字:
(一句話是否自我推翻,有時需要考慮到語境。以前述的例子「我是啞巴」為例,在某些情況下說出這句話時並沒有自我推翻。例如有一個啞巴,他的喉嚨裝了高科技的發聲儀器,當他嘗試説話時,儀器會解讀喉嚨肌肉的細微動作,並將它轉化成聲音播放出來。在這種情況下,當他說「我是啞巴」時,如果「啞巴」的意思指的是一種生理上的殘疾,就沒有自我推翻。)
很久不見海澎兄的新
很久不見海澎兄的新文章,精采依舊.
請教
請問矛盾(自相矛盾,自相衝突)是否完全等於雙重標準?
客氣
不等同,二者是不同的概念。自相矛盾講的是命題,雙重標準講的是行為或態度。
繼續請教
我的疑問就在這裡,雙重標準一般指對性質雷同事件持不同態度,態度可以由命題表達.
某人上司想買一輛跑車,他說:這款跑車很好
同時妻子也想買一輛同款跑車,他說:這款跑車很不好(老婆花的是他的錢,這款跑車很貴他心痛)
先不要理會他這麼說原因,他是否對同一事物有肯定及否定陳述,既違矛盾律,又屬雙重標準?抑或上司和妻子想買同一款跑車已經不再相同?
看 <哲道行者> 對自我推翻的定義如下:
思想或言辭具有「 自打咀巴, 自摧自毀 」的性質
當一個思想或言辭雖然 ( 或縱然 ) 不算自相矛盾, 但仍具有 .. 「 自打咀巴, 自摧自毀 」的性質時,那個思想或言辭就犯了自我推翻的謬誤。
- 哲道行者
別客氣
當不同的態度用命題表達出來時,往往並不互相矛盾。
「這款跑車很好」和「這款跑車不好」是互相矛盾的句子,但它們表達的不是兩個不同的態度。它們是互相矛盾,但不是雙重標準。
「他對上司說這款跑車很好」和「他對妻子說這款跑車不好」才是表達兩種不同的態度,可以表示他對跑車的評價持雙重標準,但這兩句並不矛盾。
當然,一個持雙重標準的人有時說話會前後矛盾,但不能說雙重標準就是矛盾。當我們針對他所說的話時,就說他自相矛盾;當我們針對他的態度或某種處事準則時,就說他持雙重標準。二者的側重點不同。
一個說話前後矛盾的人,不一定是因為持雙重標準。例如,一個疑犯開頭承認自己殺人,後來又說自己沒有殺人。他說的話前後矛盾,但並沒有持雙重標準。
一個持雙重標準的人,也未必會自相矛盾。例如,一個有種族主義傾向的法官,對犯同樣罪行的白人和黑人,會判不同的刑罰。這位法官持雙重標準,但並沒有自相矛盾。
所以,矛盾和雙重標準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二者並不等同。
自我推翻的定義問題
思想或言辭具有「 自打咀巴, 自摧自毀 」的性質
當一個思想或言辭雖然 ( 或縱然 ) 不算自相矛盾, 但仍具有 .. 「 自打咀巴, 自摧自毀 」的性質時,那個思想或言辭就犯了自我推翻的謬誤。
- 哲道行者
朝雲討論的是雙重標準,不是自我推翻。
其實,「自打咀巴,自摧自毀」的說法並不嚴格,它不能是自我推翻的定義。這兩句只是一種比喻的說法,定義是不能用比喻的。
更改啟事
拙文提出「語義型自我推翻」和「語效型自我推翻」兩種。現考慮到「語效型自我推翻」這個名稱並不十分恰當,已將之改為「語行型自我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