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一本由香港教育局出版的思考方法教材套:《「批判性思考能力的學與教」教材套(高中)》。
這本書由港大和中大的多位學者負責編寫,但書中有許多錯誤。例如,在講如何辨認和評價論證時,書中有這麼一個例子:
「社會上有這麼多青少年罪犯,那是因為太多母親外出工作。」
書中說這是一個論證,不過論據薄弱。云云。(p.118)
然而,這不是一個論證,而是一個解釋。上例是以「太多母親外出工作」來解釋「社會上有這麼多青少年罪犯」這種現象。這是一個因果解釋,即指出產生這個現象的原因。作者混淆了論證和解釋,或者說混淆了理由和原因。
本書諸如此類的錯誤委實不少。用這本教材套教學生思考方法,真是誤人子弟。









要了解論證與解釋的區分,請看這裡;要了解理由與原因的區分,請看這裡。
一點的錯處,就會誤人子弟嗎﹖
你認為學生們應要學的是這些定義嗎﹖
以我所知,這本書的編者大部份是心理學家。那麼,該書的出發點又為何呢﹖
教育局要學生掌握的能力為何呢﹖
有很多錯處,我打算稍後有時間的話再詳細指出其錯處。
令人不解的是,一本講思考方法的書竟然叫心理學的學者來編寫,許多邏輯上的基本概念他們都沒搞清楚。
http://www.edb.gov.hk/index.aspx?nodeID=7418&langno=2
>>有很多錯處,我打算稍後有時間的話再詳細指出其錯處。
誤人子弟的東西,應該徹底批判.
大學教授的著作更應批判.因為他們比一般作者有更大的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