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言三段論,是兩前提共同蘊涵結論,假言三段論,是大前提蘊涵小前提,小前提蘊涵結論.
如果所有人都會死, 所有希臘人都是人, 所有希臘人都會死。
亞里士多德舉例原文加上如果,是否表示以上論証不是定言三段論,而變成(混合)假言三段論?
同理,沒有加上如果,但符合假言三段論(蘊涵三段論)形式論証,是否變成定言三段論?
//假言三段論,是大前提蘊涵小前提,小前提蘊涵結論.//
非也! (1)所有(有效的)三段論都是兩個前提共同蘊涵結論。 (2)假言三段論中沒有大前提和小前提,定言三段論才有大前提和小前提。
以下是定言三段論的其中一種形式: (1)所有s是m (2)所有m是p (3)所以,所有s是p
結論中的謂項(p)稱為「大項」,結論中的主項(s)稱為「小項」,m是「中項」。 含大項的前提稱為「大前提」,含小項的前提稱為「小前提」。 故,(1)是小前提,(2)是大前提。
以下是假言三段論的其中兩種形式,第一種又稱為「肯定式」(或「正斷式」),第二種又稱為「純假言三段論」:
如果p則q p 所以q
如果p則q 如果q則r 所以,如果p則r
在上述假言三段論的論證形式中,並沒有大項和小項,故也沒有大前提和小前提。
//如果所有人都會死, 所有希臘人都是人, 所有希臘人都會死。
亞里士多德舉例原文加上如果,是否表示以上論証不是定言三段論,而變成(混合)假言三段論? //
「如果所有人都會死」不是一個完整的句子,「如果」的後面必須有「則」,「如果...則...」這種形式的句子才是一個完整的句子。
故加上「如果」後,亞氏原來論證的例子就變得不是論證,而不會「變成(混合)假言三段論」。
//同理,沒有加上如果,但符合假言三段論(蘊涵三段論)形式論証,是否變成定言三段論? //
意思不明!可否舉例?
符合假言三段論形式的論証一定含有「如果」,它不會變成定言三段論。
原來我搞錯定言,假言之別.第三點疑問實和第一點例子無異:
(1)所有s是m (A) (2)所有m是p (A) (3)所以,所有s是p (更新,沒錯應該是A)
請問是否屬第4格24式中第4格中AAI?
應是AAA-1.
謝謝指正.因看書有言第1格是中項在大前提中作主項,在小前提中作謂項,而第4格是中項在大前提中作謂項,在小前提中作主項,故生誤會.一直看周家發的列表卻找不得頭緒,請問上述三段論和基本AAA-1有何分別?
沒有分別,只是(1)和(2)的排列對調而已,這不重要。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5705#comment-1011834
我還以為自己錯,但我確實沒學過4格24式,一度被他糊弄.非常感謝大家.
更新:再謝謝張指正 .
這個田夫之的確好笑。
對!不過三段論的這些「格」與「式」我從來都不去記,沒必要記這些東西,需要時查一查書即可。
看了「二、墨家學派與亞里士多德的邏輯系統」一文,文中有如下的一段話:
**********
我們再舉一個符合這些要求的例子:
如果所有人都有死的, 并且所有希臘人都是人, 那么所有希臘人都有死的。
這才是亞里士多德所說的三段論的正確的例子
http://www.dsturgeon.net/essays/lunwen/2a-big5.html
這種說法實在是錯誤的,那個例子絕不是三段論的正確的例子。分析如下:
(1)首先它不是一個論證,而是一個形如「如果...那麼...」的複合句,即假言述句。即「如果所有人都有死的并且所有希臘人都是人,那么所有希臘人都有死的。」這是一個陳述,不是一個三段論的論證。
(2)直言三段論的正確例子應是:
所有人都有死的, 所有希臘人都是人, 所以,所有希臘人都有死的。
這才是三段論的論證。
(3)作者混淆了語言層次。 作者的意思可能是想強調:如果前提皆真,那麼結論也一定真。這樣的話,「如果」、「那麼」只能出現在後設語言裏,即只能出現在用來說明這個三段論的文字中,決不能直接出現在這個三段論中。
不知這篇文章的作者是何人。如果他不是邏輯方面的專家,實不該涉及這個內容;如果他是邏輯方面的專家,實不該犯這樣的錯誤。
原來還有很多錯誤。
這是一般邏輯導論必講但最繁瑣無謂的東西。根本可以用其他方法﹝如 Venn diagrams,當然有其限制﹞輕易解決問題。
Website http://mrnick.sinaman.com/ Blog http://theprincipia.blogspot.com
古典三段論所定的「格」和「式」只適用於一個狹窄範圍,當我們容許詞項含否定詞時,這些「格」和「式」便失去意義。Murphree便指出,同一個直言命題可以有四種等價表達法,例如SAP ≡ SE~P ≡ ~PES ≡ ~PA~S。
這樣一個三段論便可以有多種等價形式,例如根據傳統的「格」和「式」,AAA-1式表現為:
但這完全可以改寫為:
所以Murphree的研究便完全打破傳統「格」和「式」的框框,從全新的角度為三段論分類。
由於自己無知,找「外援」來澄清問題,老實說,我引以為恥,必會反省.但總勝於不辨是非.
我已看畢張在本網所有文章,正在看陳和周文.周的系列尤深,只看到梯級推理,且沒一篇敢說明白,或許正是反省之處.
想不到我的疑問引來三位主力,問有所值,謝謝大家不吝賜正.
何恥之有?
學海無涯, 子曰不恥下問
好學之心是值得表揚的.
何恥之有?x2
i'm not a human
//假言三段論,是大前提蘊涵小前提,小前提蘊涵結論.//
非也!
(1)所有(有效的)三段論都是兩個前提共同蘊涵結論。
(2)假言三段論中沒有大前提和小前提,定言三段論才有大前提和小前提。
以下是定言三段論的其中一種形式:
(1)所有s是m
(2)所有m是p
(3)所以,所有s是p
結論中的謂項(p)稱為「大項」,結論中的主項(s)稱為「小項」,m是「中項」。
含大項的前提稱為「大前提」,含小項的前提稱為「小前提」。
故,(1)是小前提,(2)是大前提。
以下是假言三段論的其中兩種形式,第一種又稱為「肯定式」(或「正斷式」),第二種又稱為「純假言三段論」:
如果p則q
p
所以q
如果p則q
如果q則r
所以,如果p則r
在上述假言三段論的論證形式中,並沒有大項和小項,故也沒有大前提和小前提。
//如果所有人都會死,
所有希臘人都是人,
所有希臘人都會死。
亞里士多德舉例原文加上如果,是否表示以上論証不是定言三段論,而變成(混合)假言三段論? //
「如果所有人都會死」不是一個完整的句子,「如果」的後面必須有「則」,「如果...則...」這種形式的句子才是一個完整的句子。
故加上「如果」後,亞氏原來論證的例子就變得不是論證,而不會「變成(混合)假言三段論」。
//同理,沒有加上如果,但符合假言三段論(蘊涵三段論)形式論証,是否變成定言三段論? //
意思不明!可否舉例?
符合假言三段論形式的論証一定含有「如果」,它不會變成定言三段論。
原來我搞錯定言,假言之別.第三點疑問實和第一點例子無異:
(1)所有s是m (A)
(2)所有m是p (A)
(3)所以,所有s是p (更新,沒錯應該是A)
請問是否屬第4格24式中第4格中AAI?
應是AAA-1.
謝謝指正.因看書有言第1格是中項在大前提中作主項,在小前提中作謂項,而第4格是中項在大前提中作謂項,在小前提中作主項,故生誤會.一直看周家發的列表卻找不得頭緒,請問上述三段論和基本AAA-1有何分別?
沒有分別,只是(1)和(2)的排列對調而已,這不重要。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5705#comment-1011834
我還以為自己錯,但我確實沒學過4格24式,一度被他糊弄.非常感謝大家.
更新:再謝謝張指正 .
這個田夫之的確好笑。
對!不過三段論的這些「格」與「式」我從來都不去記,沒必要記這些東西,需要時查一查書即可。
看了「二、墨家學派與亞里士多德的邏輯系統」一文,文中有如下的一段話:
**********
我們再舉一個符合這些要求的例子:
如果所有人都有死的,
并且所有希臘人都是人,
那么所有希臘人都有死的。
這才是亞里士多德所說的三段論的正確的例子
**********
http://www.dsturgeon.net/essays/lunwen/2a-big5.html
這種說法實在是錯誤的,那個例子絕不是三段論的正確的例子。分析如下:
(1)首先它不是一個論證,而是一個形如「如果...那麼...」的複合句,即假言述句。即「如果所有人都有死的并且所有希臘人都是人,那么所有希臘人都有死的。」這是一個陳述,不是一個三段論的論證。
(2)直言三段論的正確例子應是:
所有人都有死的,
所有希臘人都是人,
所以,所有希臘人都有死的。
這才是三段論的論證。
(3)作者混淆了語言層次。
作者的意思可能是想強調:如果前提皆真,那麼結論也一定真。這樣的話,「如果」、「那麼」只能出現在後設語言裏,即只能出現在用來說明這個三段論的文字中,決不能直接出現在這個三段論中。
不知這篇文章的作者是何人。如果他不是邏輯方面的專家,實不該涉及這個內容;如果他是邏輯方面的專家,實不該犯這樣的錯誤。
原來還有很多錯誤。
對!不過三段論的這些「格」與「式」我從來都不去記,沒必要記這些東西,需要時查一查書即可。
這是一般邏輯導論必講但最繁瑣無謂的東西。根本可以用其他方法﹝如 Venn diagrams,當然有其限制﹞輕易解決問題。
Website http://mrnick.sinaman.com/
Blog http://theprincipia.blogspot.com
古典三段論所定的「格」和「式」只適用於一個狹窄範圍,當我們容許詞項含否定詞時,這些「格」和「式」便失去意義。Murphree便指出,同一個直言命題可以有四種等價表達法,例如SAP ≡ SE~P ≡ ~PES ≡ ~PA~S。
這樣一個三段論便可以有多種等價形式,例如根據傳統的「格」和「式」,AAA-1式表現為:
前提2:SAM
結論:SAP
但這完全可以改寫為:
前提2:SE~M
結論:~PA~S
所以Murphree的研究便完全打破傳統「格」和「式」的框框,從全新的角度為三段論分類。
由於自己無知,找「外援」來澄清問題,老實說,我引以為恥,必會反省.但總勝於不辨是非.
我已看畢張在本網所有文章,正在看陳和周文.周的系列尤深,只看到梯級推理,且沒一篇敢說明白,或許正是反省之處.
想不到我的疑問引來三位主力,問有所值,謝謝大家不吝賜正.
由於自己無知,找「外援」來澄清問題,老實說,我引以為恥,必會反省.但總勝於不辨是非.
何恥之有?
何恥之有?
學海無涯, 子曰不恥下問
好學之心是值得表揚的.
何恥之有?x2
i'm not a hu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