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概念必須參照另一些概念才有意義,離開了那些作為參照的概念,它就失去了意義。
例如,“人生的意義是什麼?”在這個問句中,“意義”一詞是指重要性或價值,它是一個相對性的概念,而非絕對性的概念,它是相對於某些參照系而言的。問“人生的意義是什麼?”這個問題,就是將意義這個相對性概念誤用作絕對性概念,似乎人生有一個客觀的、絕對的“意義”。
我們可以有意義地問:“讀書的意義是什麼?”它問的是讀書有什麼價值或重要性。當我們問這個問題時,有時我們心照不宣地假設了一個參照系,即以個人的利益為參照系。問讀書有什麼意義,就等於問讀書對一個人來說有什麼好處。讀書使人獲得知識,提高一個人的思維水平,幫助我們解決實際問題……。因此我們說讀書是有意義的。
但如果我們選取的參照系不是個人,而是整個社會,那麼這個問題的答案可能就不同了。相對於人類社會,讀書有什麼意義?或者更一般地說,教育有什麼意義?教育使社會更文明,將人類的知識一代一代地傳下去,使社會不斷進步。這裏可以看到,一個問題相對於不同的參照系,會有不同的答案。
但問“人生的意義是什麼?”這是什麼意思?這個問題到底想問什麼?以什麼為參照系?人生的價值或重要性相對於什麼而言?不清楚。問這個問題的人其實他自己也不知道到底想問什麼。
如果我們選取以個人為參照系,那麼問“人生的意義是什麼?”就等於問“一個人的生存對於他來說有什麼意義?”但一個人的生存與這個人可以分開嗎?我們可以說:“金錢對於一個人來說是有意義的。”因為假如沒有金錢,他就會貧困或挨餓,有錢能使他過上好日子。但我們不能說:“生存對於一個人來說是有意義的。”假如他不生存,也就沒有他,也就說不上對他有什麼意義。
以個人為參照系時,說“讀書是有意義的”,實際上是說:“讀書對於人生來說是有意義的。”同樣的,在這時說“人生是有意義的”,等於說“人生對於人生來說是有意義的。”但這種說法本身沒有意義。當說一個事物有意義或無意義時,必須以另一事物為參照系,而不能以自身為參照系,這是“意義”一詞的意義使然。正如我們可以說“金錢對一個人來說是有意義的。”但不能說“金錢對金錢來說是有意義的。”這不合“意義”一詞的用法。
如果選取以他人為參照系,那麼以誰為參照系?對於不同的人,你有不同的價值。一個人對於親人,對於伴侶,對於朋友,對於仇敵,對於上司等,各有不同的價值。有人或許會說,在一個人相對於他人的價值或意義中,必定存在着一個共同點,這個共同點就是價值的本質,它就是人生的意義。
但正如維根斯坦所說:不要想,而是看。不要想當然地認為存在着一個本質,而是看一看是否有這麼一個本質。在一個人相對於不同他人的種種價值中,什麼是本質?沒有。相對於你的伴侶來說,你的價值在於令他(或她)在人生旅途上有伴;相對於你年幼的子女來說,你的價值在於提供庇護和養育;相對於你的上司來說,你的價值在於提供他所需要的體力或智力……。
或許本質論者會從中抽出一個共同的本質,認為相對於他人而言,每個人的意義在於使他人得到好處。但對於一個陌生人來說,你可能毫無價值。你的存在與他無關,有沒有你對他來說都一樣,他既不會得到什麼好處,也不會有什麼壞處。而對於你的情敵來說,你更是只有負價值。
有人或許會說,無論如何你的存在總會對他人構成影響,因此,人生的意義就是對他人產生影響。但這種說法是空廢的,而且這時“意義”一詞不再是原先的意義。
有人或許會說,如果我們選定一個特定的對象,就會找到人生的意義。問題是為什麼要以某種特定的對象作為人生意義的參照?這個特定的對象相對於其他對象來說有何特殊的地位?即使大家都同意以一個特定的對象為人生意義的參照,也沒有一個大家公認的意義,也就是說找不到一個對每個人來說都一樣的人生意義。
假如我們選擇以朋友做為人生意義的參照。在有些朋友的心目中,你的價值可能是作為一個傾訴心聲的對象;在另一些朋友的心目中,你的價值可能是一個可以借錢的人……。一句話,一個人對於朋友的意義或價值可以有許多種。
假如選定伴侶作為人生意義的參照,看看對於你的伴侶來說,你有何重要性。但我們一樣找不到一個對每個人來說都是共同的意義。對於不同的人來說,伴侶有不同的意義。有些人視伴侶為固定的性交對象,有些人視伴侶為長期飯票,有些人視伴侶為心靈的寄託,有些人視伴侶為自己的另一半,有些人視伴侶為家庭傭工,有些人甚至視伴侶為偷情的障礙……,等等。
有人或許認為我們應該以社會作為人生意義的參照系,探討人生的意義就是探討一個人對人類社會有什麼意義或價值。但這個問題也沒有一個一概而論的答案。
不同的人對於社會有不同的價值。白痴對於社會的意義就不同於天才對於社會的意義;暴君對於社會的意義就不同於科學家對於社會的意義。貝多芬的意義在於為世人創造許多美妙的音樂;蔡倫的意義在於創造出紙張,使人類的知識和智慧得以更廣泛地傳播;希特勒的意義可能在於製造更多的殺戮和破壞……。但更多的人對於社會來說可能毫無意義,有沒有他都一樣。
或許有人會說,人生意義問題問的是人在一生中應該做些什麼。但這個問題更使人莫名其妙。每個人所認為應該做的事都不一樣,不同的觀點之間有時無法比較,而且一個人在一生中應該做的事情可能很多,不同的人生階段有不同的事情要做,等等。
總而言之,“人生的意義是什麼?”這個問題不知要問什麼,它缺乏明確的參照系。每個人回答這個問題時,答案都不一樣,部分原因是因為他們心目中假設了不同的參照系。也許在他們心目中根本就沒有一個明確的參照系,只是朦朦朧朧地覺得這個問題很重要。但當你問他到底想問什麼時,他自己可能也不清楚。
——張海澎《分析邏輯》第186-189頁








人生意義﹖唔死唔知
這篇文章分析意義的結構及層次很鮮明,令到原本很多含糊不清的意義問題可以更有條理地拆解。很多朋友問過我知不知人生的意義為何,我都是答因人而異,但有個朋友就告訴我,人生的意義在於繁衍,想想又好似係,因為人生的動力除了基本的吃睡拉和經歷生老病死之外,大部份時間就是為了找尋伴侶,然後繁衍,然後就是將大部份的精力奉獻給下一代,這是使人類基因改善的一個過程。
其實,在這裏,我意識到的意義與他所表達的意義的參照系就不一樣了,我所指的是以個人為參照系的人生意義,而他所指的參照系是人類界,甚至乎是動物界一生的意義。
但他這個推說卻能夠形成一個誤導人的效果,令人有一種錯覺認為人生不繁衍就失去了人生意義。
如果單純說以個人為參照系的人生意義,其形成因素很大部份都是取決於一個人的價值觀,價值取向又會隨著經驗及際遇而改變的,所以我覺得一天未死都未知有什麼意義。因為一天未死,都不知道還會經歷些什麼,也不知當中會否有什麼令價值觀改變,因此只要一天未死,人生意義尚未可下定論。
三個推論
//只要一天未死,人生意義尚未可下定論。//
從這個觀點可推出以下推論:
1.只要未死,你就下不了定論;但一旦死了,你就再也無法下定論。故人生的意義自己永遠無法下定論。
如果你的意思是說人要在臨死前才能知道自己的人生意義,那麼可推出以下推論:
2.為了使人生有意義或為了盡早知道人生的意義,人應該越早死越好。
3.要探知人生的意義,你必須去自殺。
人生意義的歧義
人生意義的意思可以有兩個意思﹕
1.人生存的意義(生存的原因/生存的目的/為什麼而生存)
2.人一生的意義(一生的價值)
1例﹕我終於找到我的人生意義了!我的人生意義就是要令你快樂!
2例一﹕我的人生真沒意義,成世人也儲不到十元百塊!
(此句是恆假句,因為還能說這句,即"我"還未死,那怎算是"成世人"呢﹖)
2例二﹕他的人生很有意義,因為他將所有精神奉獻給思方學,所以死後人人皆稱他為偉人。(此例不能由當事人自己下定論,因為當事人已死,只可以他人為參照系,所以這也未必是真的,可能當事人覺得他的人生一點意義都沒有,無法證實)
所以為免有自殺的念頭,當我們探索人生意義的時候,應該選擇人生意義1來探索,或可探索自己生存至今的意義(價值),不要冒死探索自己的人生意義2。
//如果你的意思是說人要在臨死前才能知道自己的人生意義,那麼可推出以下推論:
2.為了使人生有意義或為了盡早知道人生的意義,人應該越早死越好。
3.要探知人生的意義,你必須去自殺。//
通常自殺過但死唔去的人,會有這樣的體悟﹕
1.發覺他的人生沒有意義,因此積極製造意義。
2.發覺他的人生沒有意義,於是繼續尋死。
3.發覺他的人生很有意義,於是決定好好生存。
4.發覺他的人生很有意義,於是安心地繼續尋死(因為很夠意義了)
5.什麼也沒有發覺,所以對他來說自殺無助於他探索人生意義,所以放棄探索,而依然不知人生意義為何地生存。
在這幾種體悟裏,人生的意義也帶有歧義,所以要先弄清自己想探索哪一種人生意義,免得枉然探索。
我的要點是
“人生的意義是什麽?”“生命有什麽價值?”“人生的目標是什麽?”“人爲什麽而活着?”“生存有什麽目的?”等問題,人們爭論了千百年都沒有結果。
爲什麽?原因是人們存在着如下的誤解:
1.這些問題的意思其實並不清楚,人們往往沒有意識到這一點,因爲這些問題耳熟能詳,也就以爲其意思很清楚,沒有進一步釐清其意義。
2.人們往往要尋求一個普遍的答案。但當這些問題的意思一旦釐清後,答案也就因人而異,根本沒有一個普遍的答案。
3.這時人們就會覺得這個問題不是他原先心目中所要問的那個問題。他模模糊糊地覺得原先的那個問題十分重要,而且有一個普遍,絕對的答案。但原先的那些問題到底在問什麽?不清楚!
結論:這些困擾了人們千百年的問題其實沒有什麽意義,因爲其意思並不清楚;等到將其意思講清楚後,它就變成了一個很平凡的問題,它問的只不過是每個人的一些價值觀。不再是原先那個具有虛假普遍性的問題。
嘻嘻
認同!
所以當我聽到人說,生命的意義在乎於xxxx的時候,我都會覺得這些是含糊不清的陳腔濫調,不想多去研究,但無奈,世上還有不少人為了這個話題而爭辯不休。
天人四諦
不知哲道中的天人四諦 :
生命的意義,
開始於發現自己,肯定自己 (九一妙心);
豐沃於遇上別人,珍愛別人 (情愛宗教);
累積於事件恆在,過程恆在 (事恆角度);
完成於信托宇宙,回歸宇宙 (神秘樂觀 ; 終極樂觀 )
中所講的“ 意義 ” 是否一個 “ 客觀的、絕對的 ”“ 意義 ” ?
意思不清楚
請註明出處,讓我看看上下文.
哲道行者序
/請註明出處,讓我看看上下文./
哲道行者序二.
泰戈爾式的詩意人生觀
天人四諦中所講的“意義”既非“客觀的”也非“絕對的”,而是“詩意的”。
星期六聚會時,何妨一邊詩意地喝著咖啡,一邊批判性地咀嚼天人四諦中的人生意義。
天人之聚
可受教於鼎鼎大名的張海澎老師、何欽斌會長、
以及思想者網站中各各思維靈銳的哲人網友 ;
可和大家一起喫著咖啡,一邊批判性地咀嚼天人四諦
中的生命的意義,當然是無以上之的存在享受了...
又,張海澎老師你是說,天人四諦只有 邏輯經驗論
(見 <語理分析的思考方法> p.105) 中的意義區分中的
非知意義中的美學意義嗎?
人生的意義是什麼?
人生的意義是什麼?
1.如果宇宙沒有人‧就不可以用意義兩個字來形容宇宙,
所以有人的存在,宇宙才說得上意義
這樣確立了人的價值
即:有人【智慧生物】就有意義,冇人就冇意義
2.確立了人的存在意義之後,即肯定了人的價值之後‧
我們便開始思考如何使人類文明得以延續
所以人生的意義,應是確立應有的價值觀【智慧】
再確立對生命的肯定【愛】
再確立其他的價值【理想世界、自由、和平、公平、人權】等等
這個問題的背景本身
這個問題的背景本身就違反了邏輯
當我們問這個問題時已經進入了這個世界
但正常地, 我們會先有計劃的意識形態才去做一件事的
但我們未有任何意識當中出現了然後反過來要想這個問題, 有點兒...
就是你做了一件事才去想為什麼我要做這件事呢
正是違反了人類的邏輯
這個問題
//就是你做了一件事才去想為什麼我要做這件事呢
正是違反了人類的邏輯//
為什麼我要做這件事﹖問的可以是做這件事的動機/原因/目的,甚或理由。
我們做任何事都會有一定的動機/目的(精神病患者除外),
但做之前都未必知道意義何在,正如一些歷奇活動,
很多時都是讓你玩完之後才告訴你意義何在。
當人去做一件事,
當人去做一件事, 最少最少都是由自身活動所控制(即使是被迫也是), 選擇的最後都是自己
但談到人生這個問題
應該以一個最獨有的角度去思考
人的出生根本不受自己控制之中, 也就是你對這件事的發生可謂雍有0%的控制力
卻要你去找出一個別人安排的事情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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